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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一辆摩托车获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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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利兵  发布时间:2014-10-21 09:31:00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 男子黄某梦想发财,竟想起了盗窃摩托车赚钱,不想发财梦未成却锒铛入狱。近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4年5月22日晚10时许,被告人黄某窜至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将被害人宁某停放在禾场的一台黑色二轮摩托车盗走。黄某推着摩托车离开盗窃现场至临岗公路一广告牌处,发现有人前来,遂将摩托车停在路边后仓皇逃跑。路过的群众见状,将摩托车推至对面的农户家寄放,联系到失主宁某后将摩托车予以归还。2014年5月23日,被告人黄某即被抓获归案。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后经鉴定,该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2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黄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执行二局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