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网讯 本来人们在夏天傍晚吃点烧烤,喝点小酒是消暑惬意的好事情,可是小伙陈某在吃烧烤时,由于和邻桌话不投机,连续刺伤两人。近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3年8月25日傍晚11时许,王某与丁某在鼎城区石公桥镇某烧烤店吃烧烤时,被告人陈某与其朋友刘某等人也来此吃烧烤,期间刘某与王某因言语纠纷发生口角,被告人陈某帮朋友刘某的忙将王某的头发往地下按,丁某见状后过来帮忙拉陈某,二人随即发生打斗,丁某将陈某某打翻在地,陈某从地上爬起来后恼羞成怒,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丁某左手腕部、双上肢及腰背部多处刺伤,丁某受伤后逃走,随后陈某又持刀将王某左手、右肩胛部刺伤。后经鉴定丁某的伤情构成轻伤,王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破坏社会秩序,逞强斗狠,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