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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法院吴立勇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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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勋艳  发布时间:2014-10-29 10:39:23 打印 字号: | |
  鼎城法院网讯 10月中旬,从湖南高院召开的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暨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传来喜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蒿子港法庭庭长吴立勇被评为“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也是常德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

  吴立勇于1997年进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工作,他扎根农村法庭、默默耕耘,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到庭长,每年处理纠纷近百件,调解率超过70%,所办案件无一上访,均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2012年蒿子港法庭被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公正司法示范法庭”,2013年被常德市政法委评为“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2011年,吴立勇个人被鼎城区法院评为“优秀党员”,被区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12年被湖南省高院评为“办案标兵”。

  正是这数十年如一日的坚持,吴立勇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认真接待好每一位群众,做好每一次调解,开好每一次庭,写好每一份文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保障的坚定与温暖。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