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鼎城区法院召开人民法庭改革试点工作调研座谈会。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宇峰,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小林出席会议。会议由鼎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祖方主持,该院部分院领导、业务庭和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鲁祖方院长对鼎城区法院人民法庭的设置、人员配置、硬件施设、审结案件数等基本情况作了介绍,对此次市中院推进人民法庭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发表了意见建议。他指出,人民法庭改革试点是市中院党组对中共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决定的一种积极探索,鼎城法院将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迅速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他强调,下一步,鼎城区法院将认真落实中央、上级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立足本院实际,先行在一个基层人民法庭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中,既要学习、借鉴其他先进法院好的做法,更要立足鼎城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稳步推进人民法庭试点工作的开展。
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小林在会上对此次改革试点的时间、范围、步骤、目标和原则、内容、依据、要求等从七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和说明,对鼎城区法院围绕改革先期开展的一些工作给予了肯定。他指出,改革不是改良,更重要的是创新。这次司法体制改革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市中院党组审时度势,提出了人民法庭先行试点的工作思路,全市法院要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摸着石头过河”,在探索中前进,确保全市法院人民法庭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程。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宇峰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更高的高度去认真对待、参与司法体制改革。要让优秀的法官成为此次人民法庭改革试点的主体,充分调动法院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与法官职权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力争人民法庭改革试点工作收到实效。
座谈会始终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大家从推进人民法庭改革试点的重点、方式方法、法官遴选机制、职权、待遇、监督机制建立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也对改革试点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提出了个人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