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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店人民法庭对老赖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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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稳石  发布时间:2014-12-31 09:53:02 打印 字号: | |
  12月27日,鼎城区法院黄土店人民法庭对一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何某强制执行,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隔日何某亲属主动将执行款交至法院,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何某一直从事道路工程承包,2009年承包了某高速公路一个路段,手下雇佣了100多人务工,年底结算拖欠原告张某劳务费30000元,后经张某数次讨要,支付了10000元,尚欠20000元何某向张某出具了欠条。此后,何某失踪,张某一直联系不到何某,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何某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债权受法律保护,何某欠张某劳务工资有欠条为凭,法院依法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限何某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履行判决给付义务。履行期间届满,何某未自动履行给付义务。法院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后组织双方多次协调,何某以做工程亏损,未赚到钱或是未结算到钱为由屡次拖延。依申请执行人申请,考虑到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履行义务的行为,周建军庭长决定对何某采取强制措施,维护当事人权益。

  张某收到法院转交的执行款,激动的握着周法官的手说:“感谢法院,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帮助打工者拿回血汗钱,从前一直听人说打官司难,上法院没用,今天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
来源:黄土店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