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皮某、莫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该涉案的十一人均被判处实刑,无一人上诉。其中对被告人莫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二万元。虽然法院依法对莫某作出了公正、公平、合法的判决,并对其作出收监执行,但莫某的家庭有些特殊,莫某几年前在外打工认识了一四川籍女子,两人生育了二个女儿,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案发后,这名四川籍女子离家出走,二个女儿无人照顾,更谈不上学习。在开庭之前,莫某态度比较恶劣,宣称如果法院敢判他坐牢,就把两个女儿交给法院,等他出狱后再找法院麻烦。
经调查,莫某家庭条件很困难,平时靠摩托车出租为生活来源,家有一个八十多岁的老母亲,二个女儿的母亲出走后小孩一直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承办法官贺春梅将掌握到的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建议将两个小孩送往全托制的寄宿学校继续学习,这样既能保障小孩子的学习,也能保障小孩的生活安全。他的父亲虽然犯了罪,但不能因为他父亲的行为让中断小孩的学习,这样对小孩的成长不利。经院领导与政法委等部门多方作工作,争取到了两个小孩的学费及生活费。作为小孩的监护人,是否能将两个小孩尽快送到学习继续学习还需要莫某的同意,不能因为莫某是罪犯而剥夺其权利。承办法官前往看守所多次与莫某作工作,莫某以种种理由不同意,说“如果小孩出了事,我让你们一个也跑不掉”。贺法官将小孩寄托在学校的优势与劣势都一一作了陈述,莫某一句也听不进去。贺法官建议莫某将小孩交由他信任的亲戚照看,费用由政府承担,以安心服刑。莫某经多方联系,也没有亲戚愿意接手。过了几天,贺法官再次前往看守所,征求莫某的意见。莫某勉强同意将小孩寄宿在学校就读。
在2015年的上班的第一天,贺法官就收到一张监狱寄来的贺卡,并附有一封信。贺卡是莫某寄来的,莫某在信中写到:感您对我和女儿的关心和照顾,我由于没有文化,加上爱发心切,对于以前言语上的冒犯,请您多包涵,我服刑快一年了,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以及对社会的危害深表歉意和悔恨,出来一定改邪归正。
没有比收到这样的礼物更让人自豪的了,作为了一名法官,能在公平、公下处理案件的同时,能急被告人之所急,想被告人人之所想,尽最大可能的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以让其安心服刑,从心底上觉得自己不是一个被抛弃的人。这对被告人来说,不仅是一个法的洗礼过程,也是个心灵的洗涤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