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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法院:多措并举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受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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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英明  发布时间:2015-04-29 08:50:23 打印 字号: | |
  4月20日,一位中年妇女一走进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刑庭的办公室,一边双手合一不停地向法官作辑,一边声泪俱下地连声说道:“感谢你们为我儿子伸张了正义,为我儿子追到了15万元的赔偿款……”。事情的缘由是,这位中年妇女的儿子,在半年前因被告人王某的故意伤害行为致其重伤,并且事发时间过去了6个月,儿子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款。公诉机关将王某起诉至鼎城区法院后,办案法官经反复多次主持调解,最终使被告人拿出了15万元的赔偿款,同时,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被害人及其家属对法院的审理结果十分满意,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近些年来,鼎城区法院常收到被害人或其家属送来的一封封信件,一面面锦旗,一块块牌匾,感谢刑事法官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

  近年来,鼎城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在惩治犯罪的同时,注重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首先,畅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渠道,保障被害人或已死亡被害人家属的原告主体地位,办案法官在收到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后,在第一时间向具有原告资格的人送达《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告知书》,并指导原告举证等法律事项。二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负责人参与的多元化调解机制,实行“分清是非法”、“找准症结法”、“众人劝解法”、“对照比较法”、“换位思维法”的“五法”调解方法。近年来,刑附民调解结案率高达91%,调解的赔偿金额达600余万元。三是建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在法院的多方努力下,设立了司法救助基金,重点解决被告人无履行能力而受害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赔偿问题。同时,法院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组织协调,筹措资金为被害人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四是加强对被害人的心理干预和精神抚慰。为了使被害人及其家属恢复生活常态,消除心灵阴影,该院建立了被害人心理干预机制。特邀共青团、妇联、学校、医院的工作人员担任此类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在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抚慰。对那些受害人心灵创伤较大的案件,结案后,跟踪回访,反复进行精神抚慰。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