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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贩起纠纷 调解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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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文俊  发布时间:2015-08-11 11:32:09 打印 字号: | |
  本是热闹的菜市场,却因两位菜贩发生矛盾,添了几分不和谐的因素。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原、被告达成协议,化解了彼此的矛盾。

 2014年12月彭某在西洞庭菜市场摆摊销售莲藕,由于和旁边的菜贩姚某在摊位上发生口角,冲动之下 姚某将彭某打成轻微伤,后经常德市公安局西洞庭分局多次调解,但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彭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姚某赔偿彭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891.36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法官认为案件争议不大,于是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的调解,原、被告都承认了彼此的过错,被告愿意赔偿原告损失9000元,原告表示接受,并希望以后能友好相处,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到了圆满处理。
来源:蒿子港法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