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亲戚收礼金,居然见钱眼开将礼金盗走,终究被亲情唾弃和受到法律严惩。
2015年4月8日上午,被告人李某的妻子大姨被害人贺某家在酒店办孙儿满月酒,李某前往帮忙收人情礼金。酒席结束后,李某随贺某一家人回贺某家休息。下午18时许,被告人李某乘贺某一家人外出吃饭,偷偷返回贺某家中,在三楼卧室衣柜内一棕色提包内将当天收到的礼金人民币31 600元盗走。
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并扣押李某用所盗现金购买的苹果6pIus手机1台以及未挥霍完的现金人民币6000元,被扣押的6000元现金已发还给被害人贺某。经审理法院作出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