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六点五十,在办公室总能见到张明禄的身影,在部队养成的早起习惯已经三十多年了。1992年从部队转业回地方工作的他从一个血气方刚的毛头小伙子也变成鬓角染霜的“小老头”,可他痴心不改,无怨无悔,对工作一直保持着火一样的热情,同事们都乐意亲热地称他“张科长”。
忠于职守,勤勉奋进。在普通的法警岗位上张明禄同志兢兢业业,认真细致的对待每一次出警任务,在一次中院执行死刑调警中,张明禄领受大队任务坚决,认真研究案情,精心准备,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受到了中院支队领导的一致好评,而他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我只是完成了我应该完成的任务”,要知道每一次执行死刑都是法警们面临的一次身心考验。是大部分法警非常抗拒的一项任务。在押解值庭任务中,有些案情复杂,经常值庭超过十二个小时,他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确保了庭审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有时饭都吃不上一口,他却没有任何怨言。
坦坦荡荡,一心为民。在他办理的大量执行案中,没有一位当事人投诉过他,来找他的当事人他都是热情接待,一杯热茶,耐心地说明情况,细致地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安抚当事人急躁的情绪,用实际行动消除了当事人的不安和解决实际困难。
乐于助人,团结互助。同事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张明禄总能第一个站出来,出谋划策,积极帮助。今年,队里新分来了一位新同志,张明禄不仅帮着搬桌椅,安置办公室,还在工作中耐心地讲解需要注意的事项,手把手地教,让该名新同志尽早地熟悉了业务,真正做到言传身教,不愧“老大哥”的称号。
他说:“我是受党培养多年的战士,不管在部队还是在地方、不管我还能活多久,只要能把党赋予我的工作干好,就没有什么遗憾了”。掷地有声,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