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结婚摆酒未领证 彩礼嫁妆闹矛盾
分享到:
作者:王洪涛  发布时间:2016-04-13 09:16:50 打印 字号: | |
  双方仅举行了结婚仪式,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闹矛盾后因彩礼问题引发了纠纷。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原告曾某某与被告刘某某2014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15年2月举行结婚仪式,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曾某某诉称举行婚礼前共向刘某某给付彩礼钱145000元,两人分手后因彩礼退还产生纠纷,曾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某退还彩礼145000元。而刘某某辩称彩礼没有这么多,有部分钱属于赠予,还有部分钱用来买钻戒了,而且自己也出了嫁妆。

  法官为了化解双方矛盾,庭前、庭后给双方当事人和家属做了大量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某将钻戒返还给曾某某,嫁妆也归曾某某所有,另外自愿补偿曾某某现金40000元。双方对这个结果都比较满意,案件得以圆满了结。
来源:蒿子港法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