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案件只有在执行上得到落实才能确实得到百姓认可,最近鼎城区人民法院就执行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告姚某某因欠款,于2013年4月5日向原告梅某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但到期后被告没有还款,原告起诉后,经过法院调解,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表示愿意还款。可是调解书约定的还款日期截止后,被告仍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随即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为了维护梅某某的合法权益,多次前往银行等机构查询姚某某的财产,可是都没有收获。后来执行法官追加了姚某某的妻子胡某某为被执行人,查到胡某某有足够的银行存款,至此案件的执行总算有了起色。
梅某某为了感谢执行法官的积极作为,还特意送了一面锦旗:“执法为民,情系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