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宝马挡道怒砸之 赔钱道歉又入刑
分享到:
作者:庄伏云  发布时间:2016-08-30 08:42:55 打印 字号: | |
  2016年1月29日10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因不满鲁某某将其一辆宝马越野车停放在李某某居住的小区单元楼梯门口,妨碍其妻子推电动车出门,在多次大声询问无人答理后,气愤之下被告人李某某手持铁棒将该车后窗玻璃砸坏并踢坏该车后尾箱。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损失价值为人民币11600元。

  经审理,被告人李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