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对一起儿孙侵占老人征地款的案件进行了悉心调解,圆满化解了一起家务纠纷。
七十多岁的老人张某某膝下有二子。2015年,村里的土地被征收,张某某分得的征地补偿款、购房补贴款等共计10万余元,该款项由小儿子一家领取。长子看到老人的10万余元由弟弟一家领取,担心弟弟独吞这笔钱,认为钱应有老人决定如何处置,弟弟一家不应继续占有,遂与父亲商议要回该款。老人在长子的催促下,一纸诉状将小儿子一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征地款。小儿子称其只是暂时保管老人的征地款,绝不动用,将来老人可能生病住院需要花钱,这笔补偿款是用于防备不时之需。
鼎城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过的案情的了解,考虑到这起案件系家庭内部缺乏沟通,二兄弟之间缺乏信任所引发的案件,应依法进行调解,才能更好化解矛盾。经过法官多次悉心调解,兄弟二人消除误解,加强了沟通。老人的大家庭对这笔款项如何保管进行了妥善的处理。最终,老人到法院撤诉。大家庭重归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