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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毒毁一生,妻离子也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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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鲁进  发布时间:2016-09-30 08:39: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该院以调解的方式审结一起离婚诉讼,本来是毫不鲜见的离婚案件,被告的特殊情况却使这个案件笼罩在一股悲情的氛围中。

  原告樊梅芝(化名)与被告姚业勇(化名)系1994年登记结婚,婚后于1995年生育一个儿子。二人结婚时经济条件并不好,但是夫妻一起打拼,小日子也过得尚可,这个家庭本可以像其他普通三口之家一样走上幸福安定、和谐美满的道路,却最终被姚业勇的错误选择葬送了。

  早些年的时候,为了改善家庭条件,丈夫姚业勇提出跟随同乡外出务工,樊梅芝本着为家庭着想便答应了,于是姚业勇一路北上,在北京开了一个小门面。大都市总是充满各种诱惑,两地分居也让姚业勇思想有了变化。在京期间,他认识了同乡的一个女人,二人开始了不正当的关系,更危险的是,姚业勇通过她沾染上了毒品,这个家庭的噩梦由此展开。

  2015年6月,姚业勇在北京市某休闲按摩店门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事拘留。出来后,姚业勇向樊梅芝立下保证,不再沾染毒品及不再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但毒品的诱惑轻而易举就攻陷了脆弱的承诺,2016年4月,姚业勇又因涉嫌贩卖毒品在北京市某酒店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抓获并刑事拘留。

  获知姚业勇再次被刑拘的消息后,樊梅芝心如死灰,她曾经一次次原谅他,甚至还把家里的车子卖了、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替他还债,换来的却是这个结果。她如今只想跟这个人断绝关系,于是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

  该院受理该案后,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庭贺家山法庭办理,该庭法官积极联系被告,并得知姚业勇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一审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姚业勇答辩称同意原告樊梅芝的离婚条件,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姚业勇泪流满面,只怪自己走错了路,对不起妻儿,对不起家人。樊梅芝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的那一刻,想到22年苦心经营的夫妻关系就这么结束了,也难掩悲伤、失声痛哭起来。法官也为他们感到叹息,并积极安慰原、被告,希望被告能好好表现,争取立功,减轻自己可能受到的刑罚,原告也要调整好心态,积极生活,照顾好孩子,指导孩子走上正确的道路。

  了解过《刑事诉讼法》的都知道,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本案中的姚业勇即属于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姚业勇从吸毒、容留他人吸毒到贩卖毒品的过程,和大部分最终身陷囹圄甚至被处以极刑的吸毒人员走过的路是相同的,众多血泪的教训昭示了毒品严重的危害性,因为毒品造成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每天都在上演,唯有我们每个人拒绝吸食毒品、全社会一致抵制毒品、举报贩卖毒品等犯罪行为,这样的悲剧才会不断减少。
来源:贺家山法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