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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损坏邻居房屋 法官调解巧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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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洪涛  发布时间:2016-10-12 09:03:51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谢谢法院,感谢你们的付出和努力,谢谢你们!”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拉着法官的手表示感谢。2015年5月,柳某购买黎某邻居的一栋土木结构平房后,进行拆除新建,柳某在修建房屋的过程中,造成黎某房屋崩裂的损害后果,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甚至激烈到快要械斗的地步。

  黎某起诉至鼎城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发现此案矛盾比较激烈,双方当事人又是邻居,希望能以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的矛盾。法官不辞辛苦,通过勘察现场、走访群众、咨询专业人员,又联系村干部给黎某和柳某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也许是感受到了法官的诚意,双方终于达成调解意见,圆满解决了此次纠纷,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本应互帮互助,出了问题也可以和平解决,各自退让一步,便是海阔天空。
来源:蒿子港法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