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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法院微信送达拓展送达渠道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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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律伟  发布时间:2016-10-17 09:08: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鼎城法院黄土店法庭的法官通过微信向被告成功送达诉状副本、传票等法律文书。较快地办结了一起离婚案件,办案效率的提高,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家住鼎城区尧天平镇某村的王女士与丈夫张先生,因家庭矛盾6年前开始分居,并在不同城市务工。分居期间,双方没有进行过往来和联系。近日,王女士向法院起诉与张先生离婚。法官到张先生家中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其家中只有70余岁母亲独居,张先生母亲称张先生在广州打工很少回家探望,最近一次回家已经是半年前的事情。张母向法院提供了张先生的联系电话。开始电话未接通,法官尝试添加微信,张先生接受。经过与张先生微信视频沟通,确认其身份后,争得张先生的同意,通过对诉状副本、传票等法律文书拍照的方式向其送达了法律文书,该案调解结案。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微信送达是一种新型的送达方式,是电子送达的一种。微信送达具有可行性、合法性,在送达效率、便捷性方面具有优势。微信送达是鼎城法院一贯致力于不断创新便民举措的一个缩影。
来源:黄土店法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