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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心”工作法化解交通事故矛盾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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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金平  发布时间:2016-11-28 08:58:11 打印 字号: | |
  道路法庭设立二十年,法官换了一茬又一茬,但该庭法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宗旨始终不变,较好地维护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官们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调解工作中,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得出“五心”工作法,顺民意,解民困,得民心。道路法庭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成为了鼎城法院民事审判的一个品牌。

  耐心倾听,赢得信任。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想成功地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必须赢得当事人的信任。立案审查时,庭长亲自接待当事人,不厌其烦倾听当事人介绍案情,及时帮助当事人完善诉状和立案资料。案件开庭前,法官逐一与各方当事人联系,询问当事人意愿,尽量促成当事人的调解意向。案件开庭时,给予各方当事人人充分的发言机会,把各自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完全表达出来。法官根据各方的意见有的放矢的与各方沟通,极力促成当庭调解。法庭作出判决后,承办法官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尽量消除当事人对判决的反感情绪,尽力寻找促成双方和解的契机。

  细心审查,对症下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情形各异,该庭要求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中细心寻找双方当事人矛盾“症结”所在,针对每起案件不同情况,对症下药,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方法进行调解。庭前承办法官认真指导各方当事人举证,针对受害人不同情况,要求当事人将治疗过程中的病案资料、医药费票据、交通费票据、法医鉴定意见、鉴定费票据、交通费票据在一定期限内按规定收集齐全,针对车方则要求其将与车辆有关的资料及垫付款项的资料按时提交到法庭。对于投有保险的车辆,则要求保险公司及时将车辆投保资料举证。掌握大量的一手资料后,承办法官根据自己的判断对双方的责任及各自应该承担的义务预先作出调解方案,以此为基础促成当事人调解结案。

  诚心调解,案结事了。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该庭坚持“交通事故案件注重调解”的原则,耐心细致地进行疏导,巧言说理,动之以情,尽力将矛盾化解在合情合理之中。交通事故都不是当事人故意所为,谁都不愿意见到交通事故的惨状。办案人员因势利导,让当事人设身处地做换位思考等多方面做调解工作,运用现身说法、交警说法、律师说法、同类型案件比较、现场体验等各种办案技巧,尽量为当事人着想,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减少当事人诉累。

  关心群众,解决困难。该庭老法官彭国祥同志说过一句话很经典,把当事人当自己的亲人待,没有办不好的案件。哪个人不热爱自己的亲人,哪个人不希望自己的亲人平平安安?唐法官为筹建当事人抢救费连夜驱车赶往江西,自己和书记员差点命丧交通事故,他们甚至来不及包扎一下,就与保险公司积极沟通,为受害人先予执行了20万元救命钱。因交通事故失去亲人的当事人,道路法庭的法官们特别注意跟他们进行情感上的沟通,尽量用自己的热心和热情来感染他们,使他们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尽快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解脱出来。杨法官先后在道路法庭工作10年以上,他有一个专门的记事本,那里记载了100多个因交通事故失去亲人的当事人号码,他闲暇时总是给他们打电话聊家常,询问他们的现状,不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热心服务,和谐关系。一般人认为,法官办完案件,当事人诉争的权益实现了,任务也就完成了,道路法庭的法官却不这么认为。各受害人的亲属是否为赔偿款起了争执?失独老人的生活是否得到了妥善安置?因交通事故重残的当事人现状怎样了?这都时刻牵动着道路法庭法官们的心。为受害人各个亲属妥善分配赔偿款,成为法官们延伸服务的分内事,20年来道路法庭处理的案件,从没有受害人亲属为分配赔偿款而反面的。2012年以来有5位失独老人在道路法庭法官们的斡旋下住进了养老院,并较好地解决了生活费的问题。道路法庭的法官每年年底对因交通事故重残的受害人进行回访,为他们送去棉被、大米等物质,尽自己的微薄之力给他们以温暖。

  道路法庭的法官们始终心怀为民,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来源:道路法庭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