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一大早,一位老人手持一面印有“廉明高效、一心为民”八个大字的锦旗来到鼎城区法院,引起众人围观。
老人姓周,是石门人,今年60岁。事情的起因还得从两年前说起,当时老周在火车站附近做食品生意,刘某经常在他那里拿货,开始还能及时付款,后来渐渐就开始拖欠。在刘某拖欠几次货款后,老周开始向刘某讨要,但刘某每次都是以种种理由拖延,最后干脆就玩起了失踪。万般无奈之下,3月初,老周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了法庭,石公桥法庭受理此案后,认为案件标的额虽然只有三千多,但终归是当事人做小生意的辛苦钱,钱虽少,当事人却在其中寄予了很大希望。于是承办法官想方设法和被告刘某联系,可是刘某仍旧躲避履行义务,不接法官的电话,为联系上刘某,承办法官来到刘某老家,通过村干部找到了刘某的父母。刚一接触,刘某的父母还非常不理解,认为三千多块钱是小钱,没必要这样小题大做。针对刘某父母的这种思想,承办法官耐心的向他们明理释法,通过解释沟通,刘某的父母理解了法院,也理解了原告,表示将主动和刘某联系,做刘某工作要其偿还欠款。两天后,从老周处传来好消息,刘某已经主动向他偿还了欠款。老周对法庭高效的工作非常感激,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近年来,石公桥法庭紧紧围绕司法为民这一主题,本着服务群众,廉洁司法,在提升办案效率上狠做文章,极大的提高了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