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鼎城法院:“活”、“准”、“狠”——破解执行难的“三字经”
分享到:
作者:艾泽栋  发布时间:2017-04-14 11:13:08 打印 字号: | |

    执行难,是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也是人民法院工作中面临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好“活”、“准”、“狠”三字经,努力探索出一条破解执行难的新路子。近四年来,该院共执行结案3900余件,执结率不断攀升,积极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活”字经:激活办案机制 

 

“解决执行难,首先在于通过激活执行办案机制这个引擎,优化资源配置,推行执行‘流水线作业’,规范流程,提高执行质效”。已在该院执行一线工作近十个年头的执行一局局长孙建平深有感触的说到。 

2013年出台《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到2015年出台《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和执行衔接工作的有关规定》,再到2017年出台《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几年内,该院一直对健全执行办案机制进行努力摸索。 

根据《改革方案》,该院对执行干警进行优化组合,组建综合团队和执行实施团队,综合团队下设裁判组和查控组,主要负责执行裁定的作出和对被执行财产实施首次和定期网络查控,执行实施团队下设三个执行实施组,主要负责临柜查控、对执行财产的强制处置和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等。团队化的运行机制,凸显了执行案件办理的“流水线作业”模式和执行工作管理的扁平化模式,使得干警的个人分工更为明确,团队内的合作和团队之间的配合更为有力,改变了以往办理执行案件“单打独斗”的局面,实现了由“独奏”到“合奏”的嬗变跨越,有力地提升了执行效率。


          “准”字经:精准查控财产


确保执行实效的关键在于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及时和准确查控。围绕这一要求,该院采取“121”措施,即抓住一个节点、用足两个机制、用好一支队伍,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地毯式”搜索和采取“闪电式”控制措施,大力提升执行实效。

抓住一个节点即当案件执行立案移交执行一局时,执行干警主动出击,迅即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首次查询,防止被执行人在接收执行通知书后进行财产转移。随着工作的推进,为进一步增强实效,该院对首次查询的节点进行了向前延伸,通过出台措施,要求该院审判业务部门树立“保全意识”,并就财产保全对当事人进行释明和风险告知,在案件刚进入诉讼程序时即对财产采取查控,确保执行顺利进行。

用足两个机制即用足“网络查控”和“临柜查控”机制。该院一方面依托信息化技术平台,按照上级法院部署,不断完善与金融、公安、工商、车管等部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建设, 另一方面,通过与辖区内农商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与房管、国土等行政职能部门进行沟通磋商,进一步健全 “临柜查控”机制。该院同时还建立执行查询台账,对查询情况逐案进行详细登记,在首次查询未果的情形下,要求查控干警至少每1个月进行一轮网络查控,每2个月进行一轮临柜查控。

用好一支队伍即充分发挥该院39名审判执行联络员的作用。该院从2012年起,即建立了审判执行联络员工作机制,联络员队伍是由从辖区各乡镇选拔出的公道正派、在当地威望较高的人士组成。执行一局注重加强与联络员的日常沟通协调,利用联络员了解和掌握辖区社情民情的资源优势,发挥“前哨尖兵”的职能,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准确控制财产。

 

“狠”字经:“狠打”失信被执行人 

 

对法院生效裁判的拒不履行,不仅损害了司法权威,更损害了整个社会的诚信氛围。不向失信被执行人亮剑威慑,人民法院就将失信于人民群众。

近四年来,鼎城法院积极发挥“司法拘留、刑事打击、信用惩戒”执行威慑机制功能,打好“组合拳”,对失信被执行人敢于“动真”、敢于“碰硬”、敢于“狠打”,深入开展了反规避执行、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涉民生案件执行、百日执行大会战、执行亮剑行动等专项活动,掀起了一场场震慑沅江之滨的执行风暴。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执结案件263件,执行标的额2263.18万元;在涉银行积案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291件,执行标的额1.59亿元。

2013年以来,该院司法拘留328人次,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2人,实施信用惩戒,将627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通过网络和社会公众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980人次,在社会上努力营造“人人喊打、失信可耻”的舆论声势。

2016年农历除夕前,该院执行一局干警全天候值勤备守、日夜出击,利用节前有利时机,迅速布控、果断处置,先后对13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有11人迫于震慑,或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或在法院主持下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打击,该院也毫不手软,先后对拒不履行义务、藏匿躲避执行的余某、文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余某案被列为2015年湖南高院打击“拒执”十大典型案例之一。2015年以来,在失信惩戒中,该院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措施,成功执结案件27件,此外,还通过辖区内商圈广告屏、公交车广告屏、电视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照片和身份信息,使得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社会上形成了有力震慑,成功执结案件216件。

执行攻坚,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民心仗”,它关乎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关乎社会对法治的信仰和对公平正义的守望。围绕打赢这场战役,确保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得以实现,鼎城法院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攻坚克难,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不让法律打白条”。

 

 

责任编辑: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