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还想逍遥法外?千万不要抱有这样的侥幸心理,因为执行法官会始终“关注”你。6月21日,鼎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孙某与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张某拒不申报财产又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张某联系,张某一直以没时间、没能力履行义务为由规避执行,对法院的传唤更是置若罔闻。
6月21日,得知张某的线索后,执行法官当机立断迅速前往控制住了张某。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某耐心地分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规劝其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张某仍然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绝履行,且态度较为恶劣。对张某抗拒执行、拒不履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鼎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被送进拘留所的次日,张某即表示愿意执行和解给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