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院关于公开考录聘用制书记员的方案,至2017年7月10日报名截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人数符合招录条件。 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现将聘用制书记员笔试及计算机操作测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及计算机操作测试时间
2017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下午15:00-16:30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
二、地点安排
考场均设置在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原同德职业学院),笔试考场为该院教学楼一楼;计算机操作测试考场为该院实训楼一楼计算机室(教学楼一楼为侯考室)。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黑色钢笔(或水芯笔)参加考试。
2、2017年7月27日上午8:30、下午14:30以前,考生统一在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原同德职业学院)教学楼一楼侯考。
3、笔试内容:法律知识测试(均为选择题,分值60分)和申论写作(分值40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32%。
4、计算机操作测试:根据语音朗读进行听打,需达到每分钟60字以上,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8%。计算机录入速度未达每分钟60字者不进入面试,不予录用。
5、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书籍资料、饮用水等进入考场(考试前统一收取、封存,饮用水由考场提供)。
6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讨论、交头接耳、作弊、代考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7、考务咨询电话:0736-7359582
8、其他未尽事宜,由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政工室负责解释。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