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根本保证,而强化监督则是保证实现廉洁公正司法目标的有效途径。作为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机关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监督没有禁区。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法院工作也进入了自己的“新常态”,面对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对法院和法官的廉政风险更需科学理性地看待,建立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实时跟进的“捆绑”关系,是确保司法体制改革与廉政监督相辅相成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廉洁司法、公正司法”,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并举的全方位监督机制,积极筑牢廉政“防腐墙”,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改进监督方式、整合监督资源,使党风廉政建设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渗透力进一步增强。
一、内部监督筑牢廉洁司法“屏障”
强化内部监督,从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运行机制入手。坚持依靠制度管人、管事,强化队伍管理和监督的“硬约束”。2017年,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出台《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试行)》、《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司法人员司法状况考评(试行)》司法改革配套制度,于2017年11月1日起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队伍管理情况月通报实施办法》、《审务警务督察实施办法》等20余项规章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层级管理,确保相关制度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和刚性执行,发挥应有的监督制约作用。
强化内部监督,在对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管中落实。为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放权而不放任,用权必受监督”,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在逐步有序下放员额法官独立签发裁判文书权力的同时,通过采取对办案数据实时监管、案件评查、案件回访等形式加强对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监督,严格依法追究违法审判责任。同时,健全案件质量“三查一访”监督机制和司法行为“三员一体”监督机制,“三查一访”即将案件质量常规评查、审管部门复查核查、“一把手”重点评查及内部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回访有机结合,2017年,对729件案件中的780名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重点回访,回访满意率为93%,对回访中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三员一体”即整合10名形象监督员、114名人民陪审员和39名审判执行联络员的监督力量,充分吸纳社情民意、汇聚民智,邀请见证、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铲除滋生“不公”、“不廉”等腐败问题的温床。
二、外部监督推动实现“阳光司法”
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2017年,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法院工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参与配合“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和“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出台《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旁听评议庭审活动实施办法》,主动邀请60余名人大代表参与了5场旁听庭审评议活动。着力打造好“两报一平台”,通过每年度制作一期《法院年报》、每季度制作一期《代表委员专报》、及时通过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工作动态,不断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主动征求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邀请委员视察、走访、座谈、旁听庭审等方式,为委员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完善与检察机关工作联络和会商机制,认真听取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按规定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议。依托本地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主流媒体,开辟法院宣传阵地,积极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树立法院外在形象,打造阳光司法。
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内外部监督措施的采取,干警廉洁司法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司法作风、服务态度的进一步好转,营造出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廉洁公正司法,不断筑牢党风廉政 “防腐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