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男子倒卖高速通行卡 致高速损失获徒刑
分享到:
作者:刘蓉 付勋艳  发布时间:2018-03-09 10:10:58 打印 字号: | |
  汉寿籍男子余某某与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樊某某(另案处理)共谋取得高速通行卡后,再将卡倒卖给货车司机,分成赚取的利润。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高速通行卡倒卡诈骗案,余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被告人余某某与收费站工作人员樊某某共谋,由樊某某提供高速公路通行卡,以每张人民币300元的价格卖给余某某,余某某在常德某收费站附近的服务区,取得中途停靠的货车司机金某某等六人(另案处理)的同意,以人民币500元至6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上述货车司机,货车司机再利用通行卡骗取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的信任,少缴高速通行费。被告人余某某共计卖出高速通行卡55张,卖卡得款人民币27600元,货车司机总逃费金额120403元。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换卡缩短高速实际行驶路程的方法骗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量刑情节作出上述判决;六名货车司机也分别获刑。
责任编辑: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