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红卫:党组书记、院长。主持本院全面工作。
覃益平: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主管业务工作,分管基建、行装室、民事审判二、三庭、道路法庭、灌溪法庭。
黄学政:党组成员、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主管执行工作,分管行政税务庭、执行一局、执行二局、法警大队、应急处突与防汛抗旱工作。
王爱政:党组成员、区纪委派驻鼎城法院纪检组长。主管纪检监察工作。
旷能力: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主管党务、政工、文明创建,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石公桥法庭、蒿子港法庭、贺家山法庭、西洞庭法庭。
陈轶昊:副院长。分管综合治理、办公室、研究室。
焦 平: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分管扶贫、立案信访、民事审判一庭、黄土店法庭。
鲁爱龙: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分管审判监督庭、刑事审判庭、武陵镇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