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灌溪法庭通过座谈方式处理了原告陈某某等诉被告灌溪镇某居委会、灌溪镇某居委会某小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系列案,主审法官赵法官现身说法,以座谈促调解,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自从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区被列为国家级高新区后,征地拆迁任务不断增加,由此产生的各种矛盾相应增多,而灌溪法庭则成为当地解决此类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纠纷涉及人员多、面广,有示范效应,考虑到此类纠纷的敏感性,赵法官在开庭前召集各方代表,通过座谈的方式,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争为调解找到平衡点。
此次座谈原告方代表、被告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居委会负责人均列席会议。座谈会上,赵法官采取问答方式询问原、被告双方,就庭审需查实的原告落户、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原告诉请等客观事实倾听各方意见,然后,赵法官具体讲解此类案件处理的法律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村委会、村民小组做出的决议原则上应予尊重。就土地征收补偿费用,需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后,才能参与分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需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户籍,在当地有生产资料,并依据该生产资料生活。同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法律上是平等的,这就包括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平等的分配权利……”。
通过法庭组织的座谈会,各方敞开了心扉,就自己关心的问题表达了自己的想法,赵法官的现身说法也让大家更直观、明确的了解了法律规定,为之后的调解、庭审做了充足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