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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法院:让“特殊人员”享受“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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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思妍  发布时间:2018-05-28 16:24:00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最高院部署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力争执行工作取得实效,5月28日,鼎城区人民法院主动将涉基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组织等特殊主体公职人员的9件执行案件,移送纪检委督促履行,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将由纪检委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由于涉特殊主体案件的被执行人身份特殊,此类案件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它的执行效果直接影响着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鼎城区人民法院加大对涉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屡次逃避、抗拒执行和久执不结等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的涉特殊主体案件,一是主动向纪检委书面汇报此类案件的执行情况,争取纪检委对执行工作的重视和协助,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利用纪检委对涉案人员组织诫勉谈话等手段来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二是就此类案件的执行问题开展专题研讨会,邀请纪检委员出席会议,共同探讨其执行难的原因,征求纪检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积极迎接纪检委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和巡查,及时纠正此类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让涉特殊主体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无路可逃。

  鼎城区人民法院将涉特殊主体案件移交纪检委督导的做法,严厉打击了“老赖”,让涉特殊主体案件不再“特殊”,树立了法院威信和司法权威,维护了社会公平,是持续打好执行攻坚战的锦囊妙计。
责任编辑: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