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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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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鲁进  发布时间:2018-06-15 10:19:26 打印 字号: | |
  “鲁进,咱们六点十分准时走。”吃过晚饭之后,刘红先法官跟我说。我才想起来,有个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件今天约了第二次庭后调解。刘法官与我到黄土店法庭工作至今也二个月,却已有几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件,此类案件事实不难审清楚,只是在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认定、责任划分等方面容易起争议。

  乡里此时正是农忙,晚上才能得闲坐下来谈事情,上一次我们也是这时候去了趟被告贺泰(化名)家,但因为另一个被告吴志(化名)未能到场,导致一些情况无法弄清楚,于是刘法官又约了双方今晚调解。

  这个案件的案情说来也简单,贺泰家要新修房屋,找来了胞弟贺天的小舅子吴志来进行相关施工,吴志便召集了平时一起做事的人来进行施工。吴志并无建房施工资质,召集的一干人等也未取得相关资质,只是长期从事相关行业成了熟手。施工过程中,操作吊机的吴文不慎从施工现场的二楼坠下,造成伤残。因各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吴文便将贺泰、吴志等起诉到法院,该案由我们庭办理。

  经过重新鉴定以及开庭审理后,案情已经比较清楚,刘庭说这个案件有调解的基础,而且调解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我问他为何,他说这个案件要判决也不难,但是判决之后不好执行,现在执行口上压力大,我们调解也可以给他们减轻压力,重要的是贺泰和吴志之间有亲戚关系,适合调解。“咱们的工作还需要乡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支持才能更好的完成”,刘庭又让我叫上镇里司法所负责人陈佰武、贺泰村里的彭支书一同前往贺泰家。

  山中的夜晚,气温比镇上低一些,所以要凉快许多,当然,蚊虫也多了不少。因为没有月光,七点多的时候,天已经很黑了,与双方约好的此时开始调解,但因为贺泰在外劳作未归,我们只能等他回来。贺泰邻居大娘见我们没地方坐,给我们拿了椅子,又冲了芝麻茶。刘庭说:“山中的人淳朴、热情,我们要及时为他们解决矛盾纠纷,不能辜负他们的信任。”陈所长:“在基层这么多年,对此深有感触,来司法所调解的,我们都争取帮他们化解矛盾,毕竟一个地方上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燕姐:“村里人就认个理字,只要能把道理说通了,他们就会配合工作。”

  就这样喝茶、聊天、拍蚊子,过了一个多小时,贺泰终于回来了。他不好意思地说:“让各位等了这么久,一点事情没搞完,放到明天又不适合,就搞迟了点。”刘庭说:“没关系,这里空气这么好,多呼吸几口对身体好,那我们到你家坐坐吧。”贺泰将我们引进他家,搬出了椅子。

  就坐后,今天的调解就正式开始了。在此之前,刘法官已经跟吴志做了沟通,向其表示吴文毕竟是他雇请的,长期跟随他做事情,他可能要承担多一点责任;刘法官也向贺泰表示过,希望能将其未结给吴志的工钱拿出来,我们再给吴志做工作,他自己再拿出一部分钱赔付给吴文,这个事情就能顺利得到解决。但贺泰认为工程质量有问题,后期维修要花钱,因此扣住工程款一直不给,所以今晚调解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便是工程款的结算问题,刘法官将双方叫过来,让他们面对面沟通,将工程款、后期维修费用等一笔笔算清楚,然后双方再进行协商,形成最终给付方案。这个过程十分不易,着实应了那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经过法庭、司法所、村委会三方将道理、利弊一一分析,贺泰的弟弟也积极劝和,最终双方就工程款的给付达成了一致。

  接下来的工作就顺利许多,吴志本来就有赔偿的意愿,只是对于赔偿数额有异议,如今贺泰这笔工程款到位后,他就更容易接受赔偿协议了。半个小时不到,调解协议最终敲定,待各方在笔录上签完字后,每个人脸上都露出了轻松的表情,在刘法官的建议下,各方当事人也握手言和,双方约定第二天就到法庭把协议约定的给付义务履行完毕。

  离开贺泰家已经是晚上十点,抬头一看,月亮出来了,陈所长感叹道:“真可谓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啊!”刘庭说:“还得感谢二位不辞辛苦、鼎力相助,才能见得到这皎洁的月亮!”彭支书笑道:“也多亏你们,这个矛盾才能化解,为村里帮了大忙。”

  第二天,吴文、贺泰、吴志如约来到法庭,交款、打收条、领取民事调解书一系列程序走完,该案顺利 “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