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冻结“老赖”名下财产,督促“老赖”及时履行法定还款义务,快速执结了一起涉案标的金额高达1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关于梅某与张某、郑某、何某、胡某、李某、胡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鼎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梅某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张某、郑某、何某、胡某、李某、胡某借款本息共计100万元。判决生效后,梅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承办法官多次联系未果。鼎城区人民法院对梅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发现梅某名下有100余万元的征地房屋拆迁款后,执行干警当天立即在拆迁部门和银行的配合下,冻结了其名下的征地房屋拆迁款。梅某此时方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偿还所欠款项,6月11日下午,梅某主动到鼎城区人民法院还清了所欠100万元欠款,此案正式执结。
鼎城区人民法院近期的执行攻坚行动,打击了“老赖们”的嚣张气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树立了司法为民的法院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