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执行人常德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鼎城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吴某却一直拖延并玩起了失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还约定货款余款782 965元及利息20000元。
7月4日上午,鼎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收到申请执行人的线索,随即立刻出警,迅速赶到鼎城区某物流园将吴某抓获并当场查获吴某所有的一辆凯迪拉克牌汽车。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吴某仍态度恶劣,拒不配合,在多次向吴某做思想工作未果后,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执行难”一直都是基层法院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为了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逐渐化解“执行难”问题,鼎城区人民法院依法重拳打击“老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