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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年龄相仿相貌相似 哥冒名替弟出庭被罚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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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8-17 08:30:56 打印 字号: | |

  因为兄弟两人年龄相仿,相貌相似,在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哥哥杨森(化名)冒名顶替弟弟杨林(化名)参加诉讼,结果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的案件承办法官识破。昨天(15日)昌平法院依法对哥哥杨森处以5000元罚款。

  在起诉时,弟弟杨林诉称,2016年自己的汽车发生事故。因为就赔偿事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杨林将对方起诉到昌平法院,索赔9.6万余元。

  虽然车是弟弟杨林的,原告也是杨林,但庭审时候出庭的却是哥哥杨森。据昌平法院法官介绍,从庭前通知到开庭,杨森一直拿着弟弟杨林的身份证。一次承办法官审查材料时,发现其他案件中有个当事人叫杨森,与本案的“杨林”户籍登记地一致。

  承办法官随即给冒充“杨林”的杨森打电话,问他的真实姓名是什么,杨森坚持称自己就叫杨林。随后,法官将杨森叫到了法院,“他当时拿着‘杨林’的身份证来的,我们从系统里调出杨森的身份证,进行对比,他才承认自己叫杨森。”

  昌平法院最终对杨森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8/08/id/3459618.shtml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涂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