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普通的司法工作人员,也作为一名党员,在进单位工作4年多的时间里,有幸参与了司法改革、扶贫攻坚等新时代的举措,并见证了改革发展的有关成果。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不忘初心”,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就是其初心和使命。当然,这只是一个纲领性的初心,具体到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岗位上的党员同志都应当有为了实现这一初心而具体化的措施和行动,而不应当举着旗帜泛泛而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初心,它是我们的出发点也是我们的指路灯,作为一个人,我们的初心是做一个正直的人纯粹的人,做一个尊重他人也值得被人尊重的人。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的初心是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奉献自己的力量。可是,定初心容易,践初心难。随着改革的探索与推进,法院面临着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法院工作人员也面临着逐年递增的案件和解决执行难等工作压力。
近几年来,有的同志在看到前方的困难后选择了急转弯,有的甚至受到利益的诱惑,在践行初心的路上走了调变了味,虽然身穿制服,但是心戴枷锁。享受着自身幻想出来的优越感,想着利用自己手中的一点权力去做更多的利己的事情。当然,更多的同志还是选择了迎难而上,砥砺奋进再前行。如今,我们这一代也渐渐迈入三字开头的年纪,也有人开始“怀念”自己的“初心”,但是比起这些怀念,我更愿意做也更佩服那些仍然为实现自己的初心而不断奋力拼搏的人。俗话说,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希望我们在当下以及今后的每一个岗位上,既要不忘初心,更要无愧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