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顺利审结了某融资租赁公司与山西某物流公司融租租赁合同纠纷六案,据了解,此案涉及金额较大,合计达5356万元左右。
为保证案件顺利审结,鼎城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事先做好案件调查工作,在征询原、被告双方的意见之后,承办法官二次远赴山西,共历时10天,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两次和解会面,为双方能正面、积极解决纠纷提供了一个谈判的平台。当事人均表示,调解的过程同时也是接受法制宣传和教育的过程,最终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继续履行合同。
法官说法:中国社会历来讲究“和”为贵,市场经济主体面对纷争,应尊重事实、静下和谈、以和为贵,才能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通过调解,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避免双方矛盾过于激化,提升了法院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也是司法工作者追求的终极目标所在。(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江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