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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国际合作:为法治文明 繁荣贡献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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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2-20 11:35:44 打印 字号: | |
从敞开大门到走近世界舞台中心,中国只用了短短40年。

40年辉煌巨变,始于改革,兴于开放。

开放是人民法院始终不变的发展姿态。40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国际间交流合作,推进国际司法协助,以开放促发展求共赢,为党和国家总体发展大局服务,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提供中国方案。

中国司法智慧,吸引了世界目光,引起了全球共鸣。

以开放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司法舞台

庄严的人民大会堂,见证过无数重要时刻。

1990年4月23日上午,这里洋溢着喜悦。来自67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500名中外人士相聚人民大会堂,一同迎接第十四届世界法律大会隆重开幕。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筹办大型国际会议,在多边舞台上展示中国民主与法治建设取得的进步。

时间是最好的记录者。

改革开放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交流出访团组2373次踏出国门,足迹遍布五大洲,其中高层出访团组185批次1100人次;共接待283个外国司法高层团组来访,其中包括215位外国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

中国法院的“朋友圈”越来越大。

从高层互访到举办国际会议,中国法院沿着改革开放之路不断前行,深入推进国际间司法交流,以开放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舞台——

1995年8月,第六届亚太首席大法官会议和第十四届亚太法协大会在北京举行,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18位首席大法官和亚太法协领导人与会。

2006年9月,首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在上海举行,会议通过并签署联合声明,标志着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的正式建立。

不拒众流,方为江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外发展态势,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路。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历史长河中镌刻下国际交往的数个“首次”。

2014年9月首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2015年3月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2016年5月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018年3月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每一次都是开拓创新之举,每一次都备受世界瞩目。

每一次都碰撞出智慧火花,凝聚广泛共识——

青秀山脚,《南宁声明》致力于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创造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亚龙湾边,《三亚声明》开创金砖国家司法界高层交往务实合作新纪元。

金鸡湖畔,《苏州共识》旨在推动全球信息化时代司法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珠江两岸,《广州声明》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中的司法担当书就合作共赢的路线图。

这是交流的魅力,更是互鉴的成果。

漫漫黄沙,千年敦煌,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在这里生根发芽。2017年9月,来自丝绸之路沿线的16个国家的司法领导人同聚中国敦煌,共商“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司法合作之策。

文明因交流而精彩,司法因交流而进步。

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人民司法事业与和平发展道路一同前进,为实现更高层次的国际合作谱写司法闪亮篇章。

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司法智慧

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也是一个变革的时代。

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世界各国人民的命运从未像今天这样紧紧相连。

“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同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掷地有声。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积极倡导并践行新型全球治理观,向世界宣示着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伟大的时代孕育出伟大的实践。

40年来,中国法院立足自身改革,不断提出司法新理念、新主张,为世界法治文明繁荣发展不断注入中国动力,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

“共同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切实加强网络司法,携手应对互联网带来的挑战,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法治化。”2016年11月,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为世界带来智慧法院建设的中国经验。

“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大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努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18年7月,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上,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获得了与会嘉宾的一致认可。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

从2007年开始,22个国家400余名外国法官相继走进中国法院研修的课堂。中国司法智慧正吸引着世界各国司法人士不远万里而来。

40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已成功举办34个援外法官研修班。中国—东盟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中国—中亚西亚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和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司法交流合作基地相继挂牌成立,为援外法官培训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2014年,首届中英司法圆桌会议召开,这也是一次中英法官培训交流研讨的盛会。近20年,“中英司法交流项目”取得显著成绩,中英司法圆桌会议机制为两国司法领导人提供了交流司法工作的平台,为两国法院和法官建立更广泛、长期的交流合作拓展了空间。

开放让司法交流的道路越走越宽。

中国法院以开放的胸怀与世界共享发展理念和资源,努力为全人类司法事业进步贡献力量,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描绘法治蓝图。

为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时间流转,蕴含着发展的深刻启示。

40年,改革开放激起改变中国、影响世界的磅礴动力,推动中国号巨轮面朝未来,驶向更加开阔的水域。

计利当计天下利。

40年,人民法院观大势、谋全局、干实事,积极推动与各国司法机关互联互通、互利互惠,不断扩大司法协助范围,为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这是一串正在增长的数字——

自1987年与法国谈判缔结我国首个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以来,中国已与74个国家签署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民事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被判刑人移管条约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合作协定145项,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近30项含有司法协助、引渡等内容的国际公约。

2016年1月1日,中国四级法院司法协助管理平台建成上线。截至目前,司法协助管理平台平均每年审查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约3000件,案件范围覆盖全球70余个国家,遍布五大洲。人民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助力司法协助案件办理的质效不断提升。

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司法协助正在以更快的速度、更实的效果惠及世界。

随着两岸司法互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中国司法智慧正在把“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和实践不断引向深入。海峡两岸共同打击跨境犯罪,维护两岸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中华司法文明在和平统一大业中接续传承。

五色交辉,相得益彰;八音合奏,终和且平。

中国致力于与全球共享发展机遇,共谋发展前景。40年来,中国法院迈着坚实步伐,以开放的姿态实现自身发展,以互惠共赢的价值追求不断收获合作共识。

步入新时代,改革不会停顿,开放不会止步。

中国正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中心,中国司法智慧正在为全球法治文明的繁荣不断注入中国动力。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汪思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