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武陵镇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件事实:李某(原告)是一位年迈七十的老人,粟某(被告)于1995年11月26日向李某(原告)借款6000元,当时粟某口头约定三天内还钱给李某,但三天之后,李某多次跑外地催讨,却不见粟某踪影,时隔二十多年未果,李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案子刚到手,承办法官就积极主动的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粟某,却没有任何回应,安抚李某不要担心、不要着急,先回家等待,告诉他会想尽一切办法、途径找到被告,帮其解决困难。通过询问一名警官,承办法官找到了粟某的现住小区。窗外寒风刺骨、阴雨绵绵,承办法官不畏严寒、风雨无阻,挺着大肚子来到粟某所在的居委会,上门送达副本,不料,粟某家中无人,依然不接电话。几番波折后,承办法官通过多方打听,得知粟某哥哥的联系方式,经承办法官与粟某的哥哥多次电话沟通调解,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2019年1月15日,粟某委托其哥哥将6000元现金亲手还给了李某,李某和其老婆万分激动和感谢,称其帮忙解决了一桩大事,对承办法官的办事态度和效率赞不绝口,这件看似对法官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却给当事人带来了莫大的快乐。
为人民服务是法官的使命,这只是法官坚守岗位的缩影,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