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鼎城区法院以案件审判和执行、服务群众为基本职能,为我区的经济建设环境优化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做好后勤保卫工作。
2、机构情况:鼎城区法院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区编委办核定编制共149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149人。年末实有人数130人,其中行政编制在岗人数 130人。
二、部门收支
1、收入基本情况及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本年收入113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557.04,其他收入813.46;2016年年末结转140.28万元;共计11510.78万元。
本年支出共计5465.35万元。基本支出3481.1万元,项目支出1984.25。基本支出的构成:工资和福利支出2299.36万元,占基本总支出的66%;商品和服务支出865.62万元,占基本总支出的24.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6.76万元,占基本总支出的8%;其他资本性支出40.51万元,占基本总支出的1.13%。项目支出的构成:基本建设支出1183.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7.64%,其他资本性支出840.5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2.36%。
本年度年末结转6045.44万。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2016年度收入4243.95万元,总支出为3833.36万元。与2017年度差额为7126.55万,收入的增加一部分是退回诉讼费部分被虚增了收入与支出,绝大部分是非税收入返还的资金。
本年度年末结转6045.44万,绝大部分系非税收入返还。
三、2017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筹划几年的审判大楼建设主体工程已完工,内部装修正在进行中,2018年投入使用。
二 O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