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红卫:党组书记、院长,负责本院全面工作。
覃益平: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协助党组书记、院长工作,管理本院日常工作,主管绩效、岗位目标考核、财务、基建工作,分管刑事审判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含保密)、法警大队(含应急处突)工作。
黄学政:党组成员、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行政审判庭(含非诉执行)、民事审判第二庭、江北中心法庭(含石公桥、蒿子港、西洞庭、贺家山法庭)工作。
王爱政:党组成员、区纪监委派驻鼎城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持纪检监察组工作,指导院监察工作。
旷能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协助党组书记工作,主管党建、意识形态、协管绩效、岗位目标考核工作,主持政治部(机关党委)工作,分管审管办工作,主管行政审判庭工作。
陈轶昊: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道路法庭(含速裁)工作,协管文秘、调研、宣传、信息、技术工作。
焦 平: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院长工作,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综合团队、黄土店法庭工作,主管扶贫工作,协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
鲁爱龙: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院长工作,主管执行局工作,分管武陵镇法庭、灌溪法庭工作,协管刑事审判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