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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论远近,都要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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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露仪  发布时间:2019-04-03 10:09: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远赴云南、昆明等地13天,查封、扣押了一批设备,拘留了一个被执行人。

  该案中的原告某公司在2012年与沈某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某公司向沈某出租3台设备,沈某按时支付租金。但沈某一直未按合同履行,截止2015年7月,沈某拖欠到期租金及违约金共计七十多万元。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依合同约定某公司将沈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以及要求沈某在判决生效起3日内给付某公司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且3日内返还租赁设备。沈某并未按期履行法律,某公司无奈申请强制执行,鼎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立马在系统内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通过调查了解,又对其限制高消费,还将被执行人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送达裁定。做好一系列措施后,在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沟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去到云南、昆明等多地查封设备并拘留一人,通过执行法官的加班加点持续工作,让此案前进了一大步。

   法官语录:每年的案件数量成批量增长,时代也在不断地进步,只有不断努力学习,提升自己的办案能力,才能紧跟时代步伐,砥砺前行。
责任编辑:汪思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