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陈君) 4月12日上午,河北省大厂县人民法院组织扫黑除恶办公室成员收听收看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结束后,大厂法院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了五项具体落实要求。
提高思想站位。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紧跟中央和省市委县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大部署,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以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充分发挥职能。要准确把握扫黑除恶工作要点,用铁腕手段依法严办、深挖根治,依法快审快结,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入排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和“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民间借贷案件中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校园贷”。要强化工作保障,增强专业审判力量,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涉黑恶案件会商制度,及时统一思想认识和认定标准,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打击效果。
切实加强学习。要加强学习培训,对两高两部下发的《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要准确理解适用,增强业务水平,保证办案质量。
加大宣传力度。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对社会影响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扫黑除恶政策、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提高全民的守法意识,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
强化队伍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吸取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时刻保持警醒,坚决不碰红线、不踩高压线。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泄露审判秘密,向黑恶势力跑风漏气的行为要敢于亮剑,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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