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男女双方均为六旬老人的离婚案件。女方马某曾于2018年11月、2019年1月两次起诉要求与男方朱某离婚,但均因无法联系到朱某而未果。今年11月,马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这段长达20多年的婚姻关系并依法分割财产。
原来,双方均系再婚,并且在婚前各自育有子女,再婚后没有生育共同子女。2015年双方因琐事产生分歧,马某便去了江浙一带帮自己的女儿带孩子,两人分居至今。
庭审中,双方均表示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的分割却僵持不下,互不退让。承办法官通过“背对背”的方式耐心给向双方释法析理,最终两位六旬老人在财产分割中各退一步,结束了这段长达二十多年的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