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覃红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鼎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较好的完成了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521件,同比上升16.6%,结案9144件,同比上升19.1%,其中执行结案3703件,执行到位金额4.1亿元。区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执行攻坚战专项活动中获得嘉奖,扫黑除恶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
一、坚持公正司法,狠抓职能发挥
抓刑事审判,助力平安建设。2019年共审结刑事案件586件,判决967人。严惩危害群众安全感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强奸、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45件。惩治侵犯群众财产权益犯罪,审结盗窃、抢劫等犯罪案件98件。依法打击毒黄赌犯罪,回应社会关切,共审结毒黄赌犯罪案件165件,判处318人。注重《监察法》实施背景下司法对接,审结贪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8件9人,均判处实刑。
抓民商事审判,全力化解矛盾。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4264件。重视民生保障,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侵权纠纷344件,标的额9808.5万元。关注家庭亲情修复,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633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买卖、承揽、服务等合同纠纷484件。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发展,审结涉房屋、土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397件。助推“乡村振兴”,审结土地承包、租赁等涉农生产经营案件32件。
抓行政审判,力促依法行政。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决,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91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书5份。积极适应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先后到武陵区、澧县、桃源、汉寿巡回办案17次。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审结行政非诉案件95件,非诉强制执行及执行异议案件7件,受理了涉及沅江隧道、临江棚改等9个工程项目共计72户的拆迁案件,带动200余户征拆,依法处理了李某某、左某某行政拆迁案件,保证临江棚改项目建设平稳推进。
抓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执行结案3703件,首执案件①2028件,首执案件结案率达97.7%。完成了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了对全国4000多家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询、冻结的网络查控功能。实现了财产网络拍卖的常态化,网拍成交金额达9692.3万元。强化对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责任的追查力度,深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全年共限制高消费1693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52人次,司法拘留137人次,移送涉嫌拒执犯罪6人,已判处5人。
二、坚持围绕大局,狠抓重点工作
突出优化环境。深入开展暖企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近20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4次,发布以案说法企业篇案例10个。加快推进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建设,审结涉中联重科、南方新材料等企业案件778件,涉案金额7.5亿元。强化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保护,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2331件。妥善推进破产案件办理,在办的12件破产案件中,没有发生涉稳群体性事件,其中“九高生物”和“顺心食品”破产案,实现了破产重组结案。
突出扫黑除恶。全年共审结黑恶案件21件,判处9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8人,判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52人。胡文科等2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被市中院维持原判,寇天有等23人“天津天狮”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及杨四华等11人、刘月彪等12人、段龙等9人恶势力犯罪案的所有犯罪人员均被判处实刑。加大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的力度,目前已查扣黑恶案件涉案人员名下房产1套、车辆3台,追赃513万元。
突出三大攻坚。助力化解金融风险,2019年共审结农商行、工行、长沙银行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63件,结案标的额近8.5亿元。审结诈骗、非法集资类案件47件,涉及人员49人,金额达0.5亿元。坚决保卫“绿水青山”,全年审结涉环保资源类诉讼案件15件,非法采矿及关联犯罪案件6件,判处35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5件,判处10人。全力参与脱贫攻坚,巩固贫困村摘帽的成绩,全年拨付扶贫点村资金15万元,完成了危房改造15户,硬化、亮化村组道路6公里,7户18人实现了脱贫。发挥法院职能,为生活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或发放司法救助金91人次。
三、坚持树立公信,狠抓司法质效
健全审管制度。修订案件质量评查细则等4项制度,实现庭室对全部案件的自评,全院重点评查案件106件,合格率达99.1%。上诉改判及发回重审案件被评定为重大瑕疵及以上的,对法官进行严格追责。落实随案评查工作,实现了对上诉案件评查的全覆盖,共审核案件379件。
落实院庭长监督。出台了《院庭长带头办案实施办法》,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年院庭长办理案件6210件,占全院结案数的67.9%。实行所有发回重审案件由院庭长审理,案件发改率降低幅度达40%。出台《“四类案件”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案件息诉率达90%。
实行动态跟踪。制定完善年度司法绩效考核指标,全年共下发审管通报30份。以实现法定审限内结案的常态化为目标,建立临期案件预警机制,案件平均办理周期为54.7天,同期相比减少近20天。严格管控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实现了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零”。
四、坚持完善机制,狠抓便民利民
加快推进法院“两庭”建设。顺利完成了法院机关的整体搬迁工作,“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分9个功能区,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涵盖导诉、立案、查询、调解等15项诉讼服务;执行指挥中心集征信管理等12项功能于一体;新建14个科技法庭,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及庭审直播功能的全覆盖。同步完成的“智慧法院”建设,已全面应用到法院的日常工作中,发挥了方便群众、辅助办案、智能办公的作用。完成了对两家派出法庭的修缮改造,开通了“云上法庭”系统平台。
创新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完成了与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的对接,设立了包含智能导诉、诉状打印、风险评估、网上缴费等功能的自助诉讼服务区,两个“一站式”③建设取得阶段成效,通过了省高院的督导评估。以解决群众诉求为目的,化解上级交办、督办涉诉信访案件16件。
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法院组织体系和司法人事制度管理,全面完成了10个内设机构改革。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基本实现了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持续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招录了13名干警、48名聘用制书记员和3名辅警。修改立案工作规定,对案件实现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重分离,落实随机分案;探索试行格式化裁判文书改革,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快速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
五、坚持党的领导,狠抓队伍管理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开展专题学习4次,交流座谈4次,检视出问题77条,制定整改措施109条。落实各项党建制度,全院谈心谈话达205人次,开展“周五党日”“党员志愿者下基层”等活动共57次,集中上党课3次,开展党性教育活动10批次。
强化能力建设。狠抓干警业务水平提升,参加专业培训25人次,组织大型讲座2次,内部业务技能知识培训190人次。扎实开展“四讲四比”素质教育,组织业务技能比武1次,开展专项案件评查活动3次,组织“学习强国”竞赛1次。
强化作风建设。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5次,组织全院性的警示教育6次。认真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队伍作风建设集中整训活动”,共开展院内督查20次,发出督查通报10期。落实廉政监察员制度,1名违反办案工作纪律的人员按要求作了公开检讨,全院违纪违法实现了“零立案”。
六、坚持接受监督,狠抓司法公开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10次,主动走访座谈人大代表50余人次,及时办结人大专委会督办案件2件,接受了五级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视察。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区政协专题汇报“扫黑除恶”工作1次。修订完善《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旁听评议庭审活动实施办法》,邀请代表委员等开展听庭评议活动20余场次。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评析涉企典型案件1件,2名法官接受了履职评议。
扎实开展陪审工作。根据人民陪审员法,协助增选陪审员119名,完成了对196名陪审员的培训工作。完善了陪审员轮流报到值班制度,实行每天6人到法院(法庭)值班陪审,确保陪审案件随机分配,实现了普通程序案件的全覆盖和所有陪审员的100%参审,强化了陪审员的实质参审作用,陪审员工作经验被国家、省、市多家媒体推介。
稳步推进司法公开。依托互联网平台完善全国法院四大公开平台④建设,开通了“网上立案”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达98.9%,依法网上公布裁判文书8655份,开展庭审直播1400场。依托乡镇街道审判执行工作联络站,开展巡回法庭、送法进基层等活动30余场。通过官方“两微”、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法院工作动态,及时推送典型案例50余件,发布法律热点问题解答100余条。
各位代表,区人民法院取得的所有发展与进步,都离不开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各位人大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人民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干警的司法能力跟不上形势的发展需要,存在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业务能力提升不快的情况,影响了办案质效;二是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多元解纷机制⑤未完全落实,办案压力加大,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三是执行工作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切实解决执行难任务十分艰巨;四是“智慧法院”深度应用开发不够,依靠科技推进司法办案的成效还不够明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区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切实履职,服务大局,深化“公信立院、和谐兴院,改革创新、管理严格,文化引领、科技优化”的治院理念,推进审判能力和体系建设,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司法作为。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强化党建引领,不忘初心提升司法能力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开展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探索。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工作。加快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行管理制度化、培训常态化、纪律严格化,通过业务考核、作风督导、文体活动,全面提升法院干警综合素养。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调研氛围和法院文化特质。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区纪监委驻法院纪监组全程参与的长效监察制度,发挥廉政监察员的监督作用,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整肃纪律作风,确保违纪违法“零立案”。
二、着力聚焦办案履职,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大局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打好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战,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妥善审理民生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依法审理涉企案件,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健全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企业破产重组取得实效,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办理司法拆迁案件,促进全区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新机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与措施,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
三、着力提升审判质效,深化改革回应群众关切
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活动成效,强化审判管理,完善监管机制。以严管促效率,坚持定期督导,严格审限管理,强化临期案件预警力度,健全清理积案长效机制。把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作为下一阶段改革的重中之重,在新起点上再发力,把改革不断引向深入。加强工作机制创新,推进诉调对接和案件繁简分流,探索优化审判流程,努力构建高效审判团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中法委发[2019]1号)文件精神,推动全社会参与执行联动机制平台建设,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应对和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公正司法。
四、着力多元纠纷化解,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逐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完善乡镇审判执行联络站建设,积极参与诉源治理⑥,畅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利用“智慧法院”系统平台,探索信息化技术与纠纷解决机制的深度融合,积极整合对接社会多方资源平台,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实现实时共享,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司法诉累。
五、着力加强司法公开,创新方法强化监督实效
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开展以提高办案质量、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及时办理人大专委会交转督办案件,做到件件落实、项项到位。通过视察、走访、旁听、评议等形式,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加强与政府、政协、纪监委、检察院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法院工作。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开展院长接待日、公众开放日、巡回审判、庭审直播等活动,增强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发挥人民陪审员作为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的作用,推行陪审员在法官指引下参与调解、执行工作。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抖音等媒介平台,加强与社会的信息共享,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听取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助推法院工作与时俱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努力为“三城四区五中心”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①首执案件:指第一次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而不是恢复执行的案件。
②四类案件:为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正确处理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管的关系,院庭长有权对以下“四类案件”行使事中监督权:(一)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二)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三)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四)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
③两个“一站式”建设:“两个一站式”建设是指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通过“两个一站式”建设,实现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④四大公开平台:即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全国法院通过四大平台及时、全面公布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司法透明度进一步增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有效防止司法权滥用。
⑤多元解纷机制:多元解纷机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一项重要改革部署,是指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集约化、一站式的高品质诉讼服务,通过融入基层解决纠纷网络,做好与基层社区、自治组织等的对接,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讼途径解决纠纷的机制。
⑥诉源治理:诉源治理旨在整合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采取措施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区、到农村、到基层,使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避免和减少矛盾的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诉讼案件的产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