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牛在当今社会的经济价值可能不高,可是时间回溯到十年以前的中国社会,经济并没有如今发达,耕牛很可能就是一家人的生活来源。2009年4月8日早上,古稀之年的姚老汉发现系在自家牛棚里的耕牛被盗,遂报警至当地派出所,2018年10月10日,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周某,才让这件沉睡了十年的案件重见天日。
鼎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5日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查明:2009年4月7日晚上至次日凌晨期间,被告人周某在鼎城区某镇某村某组的姚某家的牛棚里盗走一头约500斤重的耕牛,两天后周某通过牛贩子找姚某索要1500元钱后将牛退还给姚某。经鉴定,被盗耕牛在2009年4月7日的价值为人民币6000元。
此外,庭审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周某系累犯,曾因盗窃、入室抢劫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实施盗窃耕牛的犯罪行为之前才刚被刑满释放不足3个月,后周某一直逃避抓捕直至犯抢劫罪锒铛入狱。2019年3月12日,鼎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十年之期虽久,但终于让该受到惩罚的人受到了惩罚,也为受害人挽回了损失,也算是好事一桩,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凡事不要抱侥幸心理,做恶事终会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