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假日期间,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利用休息时间,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感谢法官,给我们解了燃眉之急!谢谢!”原告一次性拿到6万元抚养费后对法官连连表示感谢。
原告鲁某与被告兰某系父子关系。2011年鲁某父母感情破裂后在民政局协议离婚,鲁某随母亲生活。母亲改嫁到江西,并未经生父同意,将婚生子改姓改名,兰某多年未见到儿子。随着儿子长大,物价上涨,各种费用陡增,2020年4月,鲁某诉至法院,请求兰某每个月支付抚养费,并负担一半今后的医疗费、教育费。
五一期间,远在江西的母亲与身在浙江的父亲均回家办事,承办法官正好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将两人约至法庭。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一个良好和谐的环境,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对兰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义务,不受离婚的影响。何况父母离婚已经让孩子没有了一个完整的家,岂可因不多的抚养费让孩子再次受到伤害。经过耐心劝解,兰某主动一次性履行了支付义务。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再难的事,鼎城区法院法官都不会望而却步。不仅以执结案件为目标,更以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为使命。当看到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法官心里充满了温馨和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