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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法院财产保全助力执行款顺利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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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利兵  发布时间:2020-06-02 15:00: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鼎城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标的为45万余元的保证合同纠纷案件,因为采取了有效的诉讼保全措施,案件得以快速执行。

今年5月,鼎城法院受理了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谢某、蔡某等自愿将位于常德市武陵区某社区的一组被征收房屋的拆迁款用于履行向原告钟某、王某等连带支付的赔偿款45万余元,履行期限为收到拆迁补偿款三日之内。判决后被告拒不履行,钟某、蔡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调查到钟某、蔡某在诉讼阶段就已经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已经向某国土资源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被执行人的拆迁补偿款45万余元进行冻结。执行法官在国土资源局的配合下,从保全财产中依法扣划了执行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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