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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有风险 借钱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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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晨 任惠  发布时间:2020-10-16 08:29: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鼎城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9年2月,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许某借款10.58万元,同日,许某向章某以现金方式交付了上述款项,章某向许某出具了借条一张,并约定2分利息。2020年2月,许某向章某催讨上述款项,章某只偿还了1万元,余款一直未归还,许某多次催讨未果,故诉至人民法院。

法官审理过程中发现,章某因与许某是相识好友,在出具借条没有个人信息等不规范的情况下,许某也没有在意,到后来没有了章某的联系方式,无奈之下才到法院起诉。法官联系章某后,章某称欠款情况属实,但现在无力偿还,拒绝到法院应诉或调解。

经法官多次释法明理,说明欠钱失信的结果后,章某来院当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二人约定,章某尚欠许某本金及利息14万元,此款于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8万,于2021年2月10日前偿还4万元。若章某按期还款,许某则放弃2万元;若章某未按期还款,则许某可要求按照2分月息计算本息后申请法院一次性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对结果均表示满意。

法官提示:人情社会中,朋友之间借钱是无法避免的一件事,在借钱时,出借方为了显示自己的情谊或者碍于情面,并不在意借款方是否出具借条,即使是借款方写下借条,也不在意借条的形式,于是就会造成借钱容易,要钱难。但亲朋好友之间借钱一定要规范写下借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责任编辑:吴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