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孙某系邻居关系,2019年12月,李某与邻居吴某在屋内烤火聊天,中途有人谈及被告孙某与其妻子关系不和话题时,原告顺口说了几句闲话。孙某刚好在门外听到了李某的议论,以为李某是在骂自己,便找其理论。俩人发生争执后,双方互殴起来。后被告将火炉上烧滚的开水泼到了原告李某身上,造成原告面部、胸部大面积烫伤,原告被送往医院接受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8000多元,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李某的受伤被评定为轻微伤。两人自此结下仇恨,当地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先后多次调解,但双方态度强硬,调解均以失败告终,后孙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但孙某仍拒绝赔偿李某相关费用,李某便将孙某起诉至法院。
鼎城区人民法院灌溪法庭于2020年9月20日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得知本案两人系邻居关系,如果一判了之,很可能会使得两人的关系进一步紧张起来,于是便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这样更有利于解决两人之间的矛盾。
随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孙某住所,同时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员、老干部及孙某的亲属,从情、理、法关系入手,摆事实,讲法律。经过反复、多次沟通、耐心劝导,最终双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两人当庭握手言和。
最近承办法官获悉,被告已按调解协议全部履行完付款义务,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多元化化解矛盾的工作方式以及办案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