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严某某与被告许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鼎城法院审理判决许某某支付原告严某某购房款42000元及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许某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严某某向鼎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鼎城法院依法向许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网络查控了许某某的财产、房产、车辆等信息,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告知许某某若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面临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许某某在强大的执行震慑下,开始和申请人商议还款事宜。最终,申请人严某某和被执行人许某某达成和解协议,许某某向严某某还款58000元,该案得以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