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下开庭与互联网庭审相结合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退伙纠纷。
原告陈某与被告李某、周某、吴某是合伙关系,四人共同参股于某项目。后原告要求退伙,并签订《退股协议》,约定三被告应退还原告股本金40万元。但协议签订后,三被告仅退还13万元,还有27万元未退还。在陈某多次催讨后,三人依然拒绝退还,陈某无奈之下便将三人起诉至鼎城法院,要求退还剩余股本金。
立案后,因被告李某一直消极应诉,电话无人接听,承办法官便同时采取邮寄和电子送达两种方式,向其送达了起诉状副本、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
开庭当天,原告陈某、被告吴某、周某均有调解意愿,但由于被告李某一人未到庭,无法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便宣布休庭,通过到庭当事人联系上了李某,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和劝说,李某终于同意调解,但表示自己人在外地,短时间内无法赶来参加庭审。为快速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当即决定进行网上开庭,让李某通过互联网参加庭审。双方最终达成调解,三被告于6月底之前将股本金退还原告,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线上线下调解双管齐下,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化解双方纠纷,既让人民共享“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也是鼎城从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最大化减少诉讼成本,用实际行动体现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