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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恶意规避执行? 强制扣划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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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丹  发布时间:2022-04-02 09:57:2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不少被执行人也纷纷购买具有理财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以此规避执行。近期,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的保单现金价值及时将案件执行到位,为试图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

2014胡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一直未偿还。2021年经鼎城法院判决胡某应支付王某借款本息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胡某未主动履行王某当即向鼎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但经法院多次督促,胡某仍拒不执行。执行法官便通过网络财产查控,发现胡某银行账户仅1000余元,相对本案的执行标的而言可谓是杯水车薪。但当执行干警查看保险反馈信息时,却意外发现胡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多份保险,有分红型、重大疾病型,累计缴纳保费3元。随后,执行法官到保险公司现场查询保单现金价值,了解到扣划分红型保单的现金价值足以满足本案的执行,若强制扣划胡某保单现金价值,将严重损害被执行人的权益。 面对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可能损害被执行人权益的两难局面,执行干警及时联系胡某,告知其应在7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依法强制扣划其保单现金价值。经过沟通,胡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扣划了分红型保单的现金价值近2万元,及时发放给了某。 

随着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完善,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证券、房屋、车辆、保险均能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全方位的查控,人身保险不是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避风港。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强制扣划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的保单现金价值,让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也是切实破解执行难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有力体现!


 
责任编辑:吴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