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离婚彩礼生纠纷,法官调解促和谐
分享到:
作者:李耕夫  发布时间:2023-04-03 16:10:1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西洞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该案涉及钱款较多,双方矛盾较为复杂、尖锐,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分析利弊,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向原告退还彩礼10万元。

2020年1月,原告王某某与被告金某某经人介绍相识相爱并登记结婚,被告向原告给付彩礼12万元。婚后,夫妻双方因婚前了解不够且性格不合导致矛盾频出,原告在婚后不久便搬回娘家居住,最终起诉离婚,双方未共同生育子女。承办法官接受该案件后,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实不睦,且被告在给付彩礼后生活较为困难,多次与原告就彩礼返还问题进行沟通,并向原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之规定,被告因婚前给付彩礼12万元导致生活困难,且原、被告双方结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原告依法应向被告返还彩礼。原告在知晓相关法律规定后,欣然同意返还被告彩礼10万元并当场给付,原、被告双方就离婚及彩礼返还问题达成一致,该案最终以调解结案。

离婚纠纷颇为常见,但绝不简单,牵涉到当事人的情感、金钱以及双方家庭等多方面。西洞庭法庭一直坚持“情法并用”的审理思路和工作模式,对当事人释明法律、分析情理和剖析利害,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刘士铭